政策支持超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 专家:不同于“大拆大建”
2023-07-25 12:19:23 收藏0 评论0 字数1,875
中国商报(记者 周子荑 文/图)7月2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业内人士认为,城中村改造是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不同于大拆大建和单纯的商品房开发。
图为某楼盘一角。
有利于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
意见指出,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实施城中村改造是改善民生、扩大内需、推动城市高质量发展的一项重要举措。
城市的高质量发展急需城中村空间环境的改善。中指研究院调查事业部运营总监吴建钦表示,随着我国城市进入高质量发展阶段,城中村的问题越来越凸显,即发展不平衡、社会秩序不稳定、居住环境差等,亟须通过更新改造实现空间优化。
广东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员李宇嘉也认为,在超大特大城市推动城中村改造,能够将供给侧改革和高质量发展对接起来,将供给侧改革和需求侧管理对接起来,解决城市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矛盾。
合硕地产机构首席分析师郭毅对中国商报记者表示,城中村改造将成为撬动城市经济发展的新亮点,为城市经济的多个环节创造新消费、带来新需求。
实际上,今年4月28日召开的中共中央政治局会议曾明确提出超大特大城市要积极稳妥推进城中村改造。而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再提在超大特大城市积极稳步推进城中村改造,正是对此前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
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认为,意见的审议通过,标志着后续城中村改造工作有了非常明确的指导方针,对后续相关工作的开展具有非常强的指导意义。
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我国超大城市有上海、北京、深圳、重庆、广州、成都、天津7城,特大城市共有14座,分别是武汉、东莞、西安、杭州、佛山、南京、沈阳、青岛、济南、长沙、哈尔滨、郑州、昆明、大连。
不同于大拆大建和商品房开发
值得注意的是,本次国务院常务会议提出的超大特大城市的城中村改造并不是大拆大建,也不同于单纯的房地产开发。
意见指出,要坚持稳中求进、积极稳妥,优先对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城中村进行改造,成熟一个推进一个,实施一项做成一项,真正把好事办好、实事办实。
这句话明确了本次城中村改造的方向。诸葛数据研究中心报告显示,不同于传统的“棚改”项目,本次城中村改造拒绝“大拆大建”,而是逐步向细微化、针对性改造过渡,以提高居民居住质量、治理居住安全隐患为前提,采取成熟一个推进一个的渐进更新方式,将高质量改造落地实处。
严跃进也认为,此次提出的城中村改造明确了一个重点,即群众需求迫切、城市安全和社会治理隐患多的领域,必有助于补短板,对于城中村相关基础设施和住房建设等都有积极的作用。
意见还指出,要坚持城市人民政府负主体责任,加强组织实施,科学编制改造规划计划,多渠道筹措改造资金,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统筹处理各方面利益诉求,并把城中村改造与保障性住房建设结合好。这也体现出城中村改造的公益特性,与商品房开发不同。
李宇嘉认为,新时期城中村改造有几个特点:一是城中村改造不是大拆大建,而是“留改拆增”,以保留利用为主,根据实体经济和居民企业的需求,部分改变功能;二是城中村改造和商品房开发完全不同,后者可以推行高周转模式,而前者必须坚持“一村一策”,并加强对公共服务短板缺失严重、民生诉求强烈的城中村优先改造;三是城中村改造不是开发商主导,而是由地方功能性国企主导,以保障改造的公共属性,避免房地产化。
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
本次城中村改造方案的另一大亮点就是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而不是只有政府发挥作用。
意见指出,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加大对城中村改造的政策支持,积极创新改造模式,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
“这一表述体现了国家对超大特大城市城中村改造的支持,也为其可持续发展提供了支持路径。鼓励和支持民间资本参与,在拉动地产投资的同时,也能够在一定程度上推动民营经济发展。”诸葛数据研究中心认为。
郭毅表示,只有充分发挥市场和政府的作用才能拉动包括房地产和行业上下游在内的新的消费需求,形成城市发展新动能。但如何创造新的商业模式,让民间资本都获得应有的回报还需要更为清晰的路径。
严跃进也认为,后续各类民间资本可以积极发力。尤其是房企,要关注此次城中村改造中的新机会和新要求,积极主动在相关领域找到发力点和赢利点。
吴建钦认为,意见强调要努力发展各种新业态,实现可持续运营,与此前的城市更新基调相契合,后续的政策细节和各地的做法将进一步明确。相信在如何高效综合利用土地资源、创新改造模式、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等方面会有更多的亮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