助力“保交楼” “金融16条”两项政策延期
2023-07-11 15:31:51 收藏0 评论0 字数2,140
中国商报(记者 王彤旭)加码稳地产,两项金融政策适用期延长至明年年底。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7月10日晚间发布《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其他不涉及适用期限的政策则长期有效,各金融机构应按照文件要求抓好落实,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
业内人士分析称,此次延期是为了防范化解贷款领域的金融风险,同时确保保交楼方面具备可持续的资金注入。
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的《关于延长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有关政策期限的通知》明确,有关政策有适用期限的将适用期限统一延长至2024年12月31日。(图片由摄图网提供)
延期的是什么
2022年11月23日,中国人民银行网站发布《中国人民银行 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当前金融支持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金融16条),从保持房地产融资平稳有序、积极做好保交楼金融服务、配合做好受困房企风险处置、加大住房租赁金融支持等方面,明确了16条支持政策。
“2022年11月11日,中国人民银行、原银保监会联合出台金融16条政策发布实施后,对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推动化解房地产企业风险发挥了积极作用,取得了良好的政策效果。综合考虑当前房地产市场形势,为引导金融机构继续对房地产企业存量融资展期,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决定,延长有关政策适用期限。”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有关负责人表示。
此次延期涉及金融16条的两项政策。
一是对于房地产企业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在保证债权安全的前提下,鼓励金融机构与房地产企业基于商业性原则自主协商,积极通过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等方式予以支持,促进项目完工交付。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可不调整贷款分类,报送征信系统的贷款分类与之保持一致。
二是对于商业银行按照通知要求,2024年12月31日前向专项借款支持项目发放的配套融资,在贷款期限内不下调风险分类;对债务新老划断后的承贷主体按照合格借款主体管理。对于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
中指研究院企业研究总监刘水认为,这次变化是“2024年12月31日前到期的”,可以允许超出原规定多展期1年,而之前金融16条中提到的是“未来半年内到期的”,也就是对于房企开发贷、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支持再延长1年半时间。
延期有何影响
58安居客研究院院长张波表示,两项延续政策重点在房地产开发领域,一类是推进存量贷款展期、调整还款安排,重点解决房企的存量贷款问题,并由此保障项目有序完工交付;另一类是厘清融资发放的责任,通过明确对新发放的配套融资形成不良的,相关机构和人员已尽职的,可予免责,由此最大限度缓解了发放主体的风险担忧,对于推动融资切实落地会起到明显作用。
中信证券首席经济学家明明称,相关政策的延期能够同时减轻房地产企业的融资压力、降低金融机构的不良资产风险,有助于防范化解房地产企业经营风险,维护房地产市场和金融市场平稳运行,也有助于保交楼工作的顺利推进。
“此次延期的两项政策,主要涉及违约贷款和配套融资等内容。若没有延期操作,当前一些违约贷款数量可能会增加;或是一些银行不愿意发放配套融资,导致保交楼资金出现新的压力。”易居研究院研究总监严跃进说,此次延期,是为了防范化解贷款领域的金融风险,同时确保保交楼方面具备可持续的资金注入。
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各金融机构应按照要求切实抓好落实,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保持房地产融资合理适度,加大保交楼金融支持力度,推动行业风险市场化出清,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在推动保交楼方面,中国人民银行货币政策委员会近期召开的2023年第二季度例会提出,因城施策支持刚性和改善性住房需求,扎实做好保交楼、保民生、保稳定各项工作,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加快完善住房租赁金融政策体系,推动建立房地产业发展新模式。
今年第三季度楼市怎么走?
东方金诚首席宏观分析师王青表示,着眼于引导房地产行业尽快实现软着陆,接下来在因城施策原则下,各地在适度放松限购限贷、加大公积金购房支持力度、减免房地产交易环节税费、引导居民房贷利率下行等方面都将持续发力。另外,在延续实施保交楼专项借款支持计划基础上,不排除今年第三季度增加额度乃至推出新的定向支持工具的可能。
“若各类政策调整到位,第三季度末,楼市有望走出趋势性企稳回升势头。第四季度,房地产投资将出现回暖。”王青认为,这不仅会有力提振整体消费和投资信心,激发经济内生增长动能,还将切实防范重大经济金融风险。
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建议,下一步,应全面调整优化房地产金融政策,延长房地产贷款集中度管理的过渡期;通过央行“三支箭”措施、政策性银行专项借款等措施,加大对优质房地产企业流动性支持,继续加大对“保交楼”项目专项支持;支持开发贷款、信托贷款等存量融资合理展期。同时,加大对需求侧的支持力度。应加快调整限购、限贷等措施,实施好差别化的住房信贷政策,更好地提振居民住房消费的信心和需求。